"I had to abandon free market principles in order to save the free market system."
- George W. Bush
5月14日,拜登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太阳能电池等部分商品加征关税,而中国股市对此的第一反应是——没反应。无论是在传闻阶段还是正式宣布时,市场似乎都波澜不惊。回溯几个月前,那时市场对任何风吹草动都极为敏感,现在这种反应确实令人感到意外。
更令人深思的是,如果“市场派”真的相信市场的力量,那么历史上的贸易制裁往往很难成功,高质量的产品,凭借其性价比高的优势,总能找到绕过制裁的方法。
1980年代,时任美国总统里根和日本政府签署了一项“自愿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 VER)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从1981年起的三年内,日本对美国的汽车出口量被限制在168万辆。VER本质上是一种与进口配额相类似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目的是保护美国本土的汽车工业。VER实施初期,日本汽车在美国市场的销量下降了约20%,而消费者支付的价格平均上升了8%,美国消费者为此额外支出了约51亿美元。然而,日本汽车制造商凭借在燃油车时代的高效生产流程,生产出的高质量汽车产品更符合美国的市场需求,最终还是在美国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一现象一直延续至今。
快进到新世纪,中国光伏行业在过去十几年里一直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方面是来自中国市场的“市场派”的质疑,另一方面是面临美国政府各种关税惩罚。尽管如此,这均未能阻止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
当然,这绝对不是因为各方缺乏努力。事实上,中国“市场派”对中国光伏行业的质疑声音一直持续到2017年,也就是中国光伏大爆发的前夜。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太平洋彼岸,自奥巴马政府时期以来,美国一直在试图促进制造业回流。而包括太阳能在内的绿色能源作为新的石油,美国政府也意识到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中国产品,以扶持本土产业发展。
2012年,美国政府首次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反倾销与反补贴税。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增加进口产品的成本,降低中国太阳能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从而保护本土太阳能制造商。
2018年,美国根据“201条款”贸易规定,对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额外关税,首年税率为30%,逐年递减。同年,美国还进一步对包括太阳能产品在内的一系列中国进口商品征收25%的额外关税。
近期,拜登政府再次提高对中国太阳能电池的关税,拟将税率从25%提高到50%。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的贸易制裁并未能阻止中国太阳能产品在美国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太阳能产品在产能和定价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力。即使面临额外的关税,这些产品仍然可以凭借较低的成本和高质量的标准,保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其次,中国在摆脱低端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过程中,中国太阳能企业也逐渐全球化,其供应链拓展至全球各地,这能有效应对国际贸易环境的挑战。在此,中国太阳能企业展示了强大的供应链适应性,能够迅速调整其生产和出口策略,以有效应对贸易壁垒,从而持续满足美国市场的需求。中国太阳能企业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它们持续在技术创新上进行投入,通过提高产品的效率和性能来保持其“市场”竞争力。
总体来看,尽管美国政府实施了多轮贸易制裁,但由于中国企业的产能布局、成本竞争力、供应链适应性、市场需求响应以及技术革新等因素,这些制裁措施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本质上是因为违背了“市场原则”,通过“违背市场原则来保护市场体系(小布什语)”的效果不佳。
IEA(国际能源署)每年给出的具体数字可以进一步说明制裁背景下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2012年,美国和中国的光伏装机容量分别为7.2吉瓦和7.0吉瓦,水平基本相当。到了2023年,两国光伏装机容量都大幅增长,然而中国以662吉瓦遥遥领先于美国的169.5吉瓦。年度新增装机容量数据则更加引人注目,2012年美国和中国水平相近,分别为3.3吉瓦和3.5吉瓦;到了2023年,美国新增装机容量增长至33.2吉瓦,而中国则高达235.5吉瓦,是美国的7倍多。
历史经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单纯依靠关税可能并不足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特别是当外国产品在质量、效率和成本方面具有竞争力时。虽然短期内关税可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但从长远看,它们不太可能成为国内产业维持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回顾美日贸易战这段历史,我们可以观察到,从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日本产品以质量在全球市场上取胜时,日经指数的涨幅十分惊人。即使不包括1985年到1989年的泡沫化涨幅,日经也跑赢道琼斯指数数倍。考虑到中国最有竞争力企业的估值被地缘政治推到一个较低的估值,真正的“市场派”与“价值派”应该“贪婪”起来,而不是被“恐惧”支配。